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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南方的第七天,我在一座沿海小城租下了一间朝南的单间。
四十平,带阳台,月租一千二。
房东是个六十多岁的阿婆,签合同时多看了我一眼:“后生仔,一个人住?”
“一个人。”
阿婆没再问,把钥匙递过来时,顺手塞了一袋自家晒的鱼干。
我站在阳台上,太阳铺了满满一地,暖得发烫。
我光着脚踩在地砖上,脚底传来的温度,比观澜壹号那三百二十平的地暖还要真实。
第三天我就找到了活。
不是木器厂,是一家新开的木作工作室,老板是个二十八岁的男人,叫沈砚,海外念完设计回来创业,缺一个能上手的。
面试就一句话:“你能六点到吗?”
“五点半都行。”
沈砚笑了,当场留人。
我每天五点半起床,选料、开榫、打磨、上蜡,右手的伤刚拆线,握不住刨子,我就用左手压着,一寸一寸地磨。
纱布磨破了就换一块,血渗出来我拿胶布缠上接着干。
第一个月工资到账那天,五千二。
我蹲在阳台上,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串数字,忽然觉得这五千二比过去七年攒下的所有钱都沉。
因为每一分,都是我自己的。
手机震了一下。
陆宛之的消息。
【程屿,你到底跑哪儿去了?你是不是以为离了婚我就找不到你了?】
我盯着看了三秒,点了屏蔽。
第二条紧跟着弹出来,是陆母的。
【小程啊,妈那天话是重了点,可你也不能真就一走了之吧?宛之这几天饭都吃不下,你好歹给个话。】
我把手机翻了个面,扣在膝盖上。
饭都吃不下。
当年我在出租屋里一个人守着凉透的饺子等到凌晨的时候,陆宛之在观澜壹号吃的是什么,我不想知道,也不必知道了。
阳台外头,海风裹着咸味吹过来,把我额前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。
我深吸一口气,起身去厨房给自己下了一碗面。
卧两个鸡蛋,抓一把青菜,淋了点香油。
这是我一个人住以来,做的第一顿正经饭。
吃到一半,手机又响了。
这回是个陌生号码。
我犹豫了一下,接了。
“您好,请问是程屿先生吗?我是归南软装的许愿,之前在沈砚那儿见过您做的那朵木雕小花,想跟您聊个合作。”
我愣了一下。
那朵小花是我上周试刀时随手削的,没想到被人拍了照。
“什么合作?”
“我们下个月有个婚礼的整体软装项目,主背景要一整套原木器物,沈砚推荐了您。”
我握着筷子,望向窗外那片被阳光镀成金色的海面。
“行,我接。”
挂了电话,我从心底里开心了。
这座城市不认识我,不知道我曾经是谁的丈夫,谁的替补,谁的笑话。
在这里,我只是程屿。
一个二十四岁,有手艺,能吃苦的男人。